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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2023年唐山市群众原创文艺作品征集、展演活动

发布时间:2023-05-11 16:34     来源: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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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激发群众文艺创作活力,丰富城乡文艺精品供给,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唐山市群众原创文艺作品征集、展演活动的通知。

活动以“贯彻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旨在鼓励广大群众文化工作者、业余文艺爱好者深入挖掘和利用我市浓厚的工业文化、长城文化、红色文化、乡村文化底蕴,用情用力讲好唐山故事、传播唐山好声音,创作一批具有时代特点和唐山特色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深入宣传身边榜样人物和感人事迹,积极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通知还明确了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创作要求、展演要求、申报要求及其他要求等多方面内容,全文如下:

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唐山市群众原创文艺

作品征集、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市有关单位: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激发群众文艺创作活力,丰富城乡文艺精品供给,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唐山市群众原创文艺作品征集、展演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贯彻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鼓励广大群众文化工作者、业余文艺爱好者深入挖掘和利用我市浓厚的工业文化、长城文化、红色文化、乡村文化底蕴,用情用力讲好唐山故事、传播唐山好声音,创作一批具有时代特点和唐山特色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深入宣传身边榜样人物和感人事迹,积极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

二、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唐山市群众艺术馆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

三、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范围

1.全市群众文化工作者和业余文艺爱好者创作、编导和表演的音乐(含合唱)、戏剧作品。

2.“大地欢歌”主题摄影、短视频作品。征集围绕村歌、村晚、村景、传说、非遗、特产美食、民宿、文化旅游设施、文化旅游活动、文化带头人、文化队伍等内容进行讲述或创作的优秀摄影、短视频作品。

所报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且符合征集范围和创作要求。作者应保证所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著作权,且不侵犯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二)奖项设置

1.作品按照音乐类(含合唱类)、戏剧类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2.“大地欢歌”主题作品摄影、短视频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3.对活动宣传组织工作较好,报送及获奖作品数量较多、参与群众范围广泛的县(市、区)或有关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获奖数量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确定。所报作品应广泛参加基层巡展(演)和网络宣传展示,在群众中拥有一定影响力。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尊重作者署名权的基础上,享有免费使用投稿作品开展线上线下公益宣传展示活动的权利。

四、创作要求

(一)作品内容:参评作品要立足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主题鲜明突出,基调积极向上;突出展示唐山深厚的文化底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广大干部群众良好的精神风貌;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的创新及多样性,力求做到艺术风格多样、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

(二)作品形式:参评作品原则上应为2021年以后新创作或改编的作品;已在2018-2022年全市群众原创文艺作品征集展演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再次申报;往届未获奖作品经打磨、提升后可再次申报,但须在申报报告中说明打磨、提升的有关情况。

音乐作品:(1)声乐、器乐作品,时间不超过8分钟,演出不超过16人。(2)合唱作品,包括混声、男声、女声、少儿等。钢琴、手风琴、个别特色乐器伴奏或无伴奏均可,时间不超过15分钟;应为非专业合唱团。专业表演团体、艺术院校合唱团、大中专院校所属的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艺术系、艺术学科合唱团、部队专业表演团体合唱团不得参选;合唱团总人数不超过45人(含钢琴伴奏、特色乐器演奏员、指挥、团长或领队)。

戏剧作品:时长15分钟为宜,上台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

“大地欢歌”主题作品:(1)摄影作品:每位作者限报5件(组)且创作主题不重复,JPEG格式,一般为彩色,可对影调、对比度、色彩等做适度调整,但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单幅作品,要求具有瞬间影像的说服力和艺术感染力;图片故事(组照),要求每组4至8幅作品。同时配有详细说明文字(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以及相关内容阐述不超过100字)。(2)短视频作品:MP4格式,画面要求清晰稳定,色彩自然,所配音乐、画外音要与画面同步;时长3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500M。同时配有详细说明文字(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以及相关内容阐述不超过100字)。

五、展演要求

所有参评作品应积极参加各种基层惠民展演活动(含线上),力求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不断打磨提升,在提升后继续回馈群众,切实将基层百姓喜闻乐见、在当地具有较好社会影响的优秀作品推荐上来。音乐类(含合唱类)、戏剧类群众原创文艺作品申报需填写演出场次证明,作为评选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申报工作,市群艺馆负责市直相关单位和组织的申报工作。包括参评作品的资格审查、选拔推荐和资料报送等。

(二)申报名额: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推荐的作品,每个门类不超过12个,音乐类中合唱团不超过2个。“大地欢歌”主题作品摄影类不超过30件(组),短视频类不超过30个。

(三)评选方式:作品评选通过审看影像资料等方式进行,并适时组织展演(览)。

(四)时间安排:

1.作品创作、排练、展演、录制:5月10日——9月30日

2.作品选送:10月10日——10月31日

3.作品评审:11月1日——11月30日

4.获奖作品展演:12月

(五)材料报送: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有关单位应于10月31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到市群众艺术馆,逾期不予受理:

1.申报报告(盖章)一式2份,注明参选作品的名称、数量、资格审查证明等内容;

2.作品U盘(一个作品一个文件夹,分类排序);

3.作品最新视频(视频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25,码流不低于5Mbps,视频里不允许出现其他活动主标题);

4.作品文本(曲谱、剧本、演员角色表)一式2份;

5.作品报送表和参加演出场次证明(见附件)一式2份。

七、其它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群众文艺创作、评奖和展演活动的重要意义,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开、公正。结合“七进”演出、文化进万家等系列活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强化辅导,不断拓展申报范围,充分调动各级各类群众文化组织和队伍参与创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求推出一批紧扣时代主题,反映地域特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优秀艺术作品,促进唐山文化繁荣发展。

联 系 人:张珺颖   徐凌波

联系电话:5092752   15931586211   15931451562

电子邮箱:tsqygywb@163.com

附件:1.2023年唐山市群众原创文艺作品报送表

          2.唐山市群众原创文艺作品参加演出场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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