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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攀爬未辟为参观游览区长城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2 08:46:54


关于禁止攀爬未辟为参观游览区长城的

公告

春暖花开,景色怡人,吸引了众多的户外踏青爱好者。但是,近期不少游客私自攀爬我县境内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甚至还在网络上总结了各种“打卡攻略”,使原本已饱经风雨侵蚀的长城面临更多的危险。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通常指未开发为旅游景区、缺乏维护和安全保障的原始长城段落。其实,这些长城段落是不能攀爬的,私自攀爬不仅危险,还可能违反文物保护法规。

 对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长城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第六十条规定了由此产生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若造成长城损坏,需承担修复费用及更高额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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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  险

攀爬未辟为参观游览区长城的风险

人身安全:长城年久失修,台阶坍塌、墙体松动常见,极易发生坠落事故。

法律风险:长城属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私自攀爬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文物破坏的刑事责任。

救援成本:多数长城位置偏僻,救援困难,获救者可能需承担高额救援费用。

案  例

关于私自攀爬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受处罚的新闻,近年来确实有多起案例被报道。

1.北京怀柔区案例(2023年)

多名驴友私自攀爬箭扣长城(以险峻著称的野长城),因山势陡峭被困,当地消防部门耗时数小时救援。事后,涉事人员因违反《长城保护条例》被处以罚款,并承担救援费用。

2.河北滦平县案例(2022年)

一名游客在金山岭长城未开放区域攀爬时摔伤,救援耗费大量公共资源。当地文旅局对其处以行政处罚,并公开批评。

河北省文物局近期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的通知,特意强调了做好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段落的保护工作,重点查处组织攀爬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段落、破坏长城本体及环境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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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明 旅 游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也是全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然而,近年来部分未开发段长城因攀爬行为遭到严重破坏,安全隐患频发。为此,请广大市民及游客: 

1. 珍视文物,拒绝攀爬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 

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多为未修复的遗址,砖石松动、结构脆弱,攀爬会加速墙体坍塌,对历史遗迹造成不可逆的损害。保护文物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2. 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缺乏防护设施,近年已发生多起坠落伤亡事故。陡峭台阶、风化路面和蛇虫出没均威胁生命安全,救援难度极大。 

3. 选择合法开放段游览

目前我县境内长城,除青山关段长城已备案为开放游览区域外,其它长城点段均未辟为参观游览区。建议选择青山关段长城游览体验,感受长城魅力。 

4. 主动监督与宣传

若发现他人攀爬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请善意劝阻;通过社交媒体传播保护理念,带动更多人参与守护长城。 

✅ 不进入未开放长城段 

✅ 不破坏一砖一石 

✅ 不传播未辟为参观游览区长城的“探险攻略” 

 

迁西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宣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