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的获取所需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信息,提高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2008〕第9号)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获取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信息的程序和方式

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是依据《条例》规定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确定的,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局机关各处室根据职能,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1.公开内容:机构职能和处室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总结;财务信息;文化旅游活动开展情况;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活动等。

2.公开方式: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络公开形式。具体网址为唐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tangshan.gov.cn)。

3.公开时限: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正式形成或变更后,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信息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申请人的申请内容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删减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唐山市西山道7号;邮政编码:06300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联系电话:0315-2802582;传真电话:0315-2802582;电子邮箱:tsswlj@163.com。

2.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可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公开信息时,应首先填写《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表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站发送即可。②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③直接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当场提出书面申请,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根据其申请内容,提请相关处室作出解释或答复。如果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也可以口头提出,由局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作好记录。

(3)申请的办理流程。①审查申请要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在所需要件完备的情况下,应当及时予以现场解释或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的信息,应向当事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②登记管理。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③答复申请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答复申请人。如果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相应处室能够当场予以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局领导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三、对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可有选择的公开部分信息;

第四、不属于本单位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④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如存在阅读困难或有视听障碍的,受理机构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不予公开。

二、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详见下表: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1:30

13:30-17:30

14:30-17:30(夏季)

0315-2802230

0315-2802230

附件: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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