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工作,文化和旅游部近期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文化市场执法领域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组织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执法检查,集中查处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文化和旅游部督促指导各地全面开展专题部署、集中查处等工作,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提示、未核实身份信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为重点,严查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经营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活动。目前,北京、天津、河北、江苏、山东、湖南、云南等20余个省(区、市)已查办一批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案件,安徽、福建、江西等地已先行公布辖区典型指导案例,震慑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
为指导各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加准确开展执法监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文化和旅游部还通报了部分典型指导案例,包括“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某音乐餐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案”“天津市津南区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疫情期间擅自经营且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多次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湖北省十堰市某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案”“贵州省贵阳市某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等。
据了解,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正式施行以来,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及时准确适用相关规定,持续加强执法监管,为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