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深入整治旅游市场存在的各类问题,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扎实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一季度查处多起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件,现公布二起指导案例。 整治重点工作: 一是以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中的旅游活动列为执法重点,同时将通过户外、研学、旅拍等名义组织的旅游活动纳入执法范围; 二是重点排查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百度推广等互联网线索; 三是针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重点案件,开展集中执法检查; 四是充分发挥各类工作机制、协调机制作用,加强执法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根据群众举报,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李某某在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20年1月22日至2022年2月17日,以“河北嘉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名义,通过某在线旅游平台组织完成43笔旅游业务。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依法对“河北嘉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肆仟捌佰贰拾伍元壹角贰分,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李某某处以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群众举报,雄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王某某在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某短视频平台以“白洋淀旅游接待陈千”名义,网络招徕旅游者至白洋淀景区旅游并提供接待服务。雄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对王某某没收违法所得陆佰捌拾元,对有关责任人王某某处以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