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市文旅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审议《唐山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刘金柱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市文物局局长张桂芳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是我们党首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条例》的出台充分彰显党中央推进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要充分认识《条例》发布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紧密结合文旅工作实际,不折不扣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局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驻局纪检监察组要落实监督专责,聚焦重点,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全系统党员干部要全力支持和配合好纪检监察组的各项工作,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文旅干部队伍。
会议强调,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评估管理,将有效促进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要以传承为中心开展认定工作,推动建设一支能够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赓续传承的代表性传承队伍。要加强对传承活动的支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支持他们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普及教育等社会公益性活动。要对传承活动开展评估,建立完善传承活动评估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和规范。要实施动态管理,落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退出机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