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包含六方面内容。一是落实国家各项惠企政策。重点指导旅游企业用足用好税费减免、社保及稳岗就业、住房公积金等方面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是进一步加大金融惠企力度。鼓励各在青岛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创新金融产品,加强对民营小微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提升旅游企业信用贷款发放占比。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旅行社,鼓励金融机构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按照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三是给予旅行社专项财政资金扶持。设立全市重点旅行社专项纾困资金,出台实施细则,对复工复产快、履行社会责任多、市场认可度高的旅行社按照缴纳社保的员工数、主营业务收入各50%权重进行打分,综合排名前30名的旅行社予以奖补。
四是加强旅游宣传推广。联合胶东五市推出“东方海岸线”产品线路,组织五市旅行社、景区经营单位赴重点客源城市开展一体化旅游推介,对胶东现有文旅商品资源进行系统梳理,共创“胶东之礼”文创品牌。
五是优化为企服务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逐步实施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以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旅游新兴业态健康发展。加大对非法“一日游”整治力度,定期发布旅行社线路产品指导价,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不断优化旅游市场秩序。
六是有序放开文化和旅游活动场所。实行动态调整接待人数限制,但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