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与财政厅共同出台《引客入晋旅行社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达到标准的引客入晋旅行社给予奖励,旨在进一步拓宽境内外旅游客源市场,激发本省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共设置接待累积奖、大宗旅游奖、新业态奖等奖项。
接待累积奖对旅行社一年累计接待境外游客、省外过夜游客、省内过夜游客达到200人、3000人、5000人以上的,每人每晚奖励30元、10元、3元。
大宗旅游奖分设包机奖、专列奖、大型团队奖。包机奖对游客50人(含)以上的省外来晋包机,连续住宿五晚(含)以上,游览3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100元;连续住宿七晚(含)以上,游览5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120元。专列奖对游客300人(含)以上的省外来晋专列,连续住宿七晚(含)以上,游览5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60元。大型团队奖对一次性来晋200人(含)以上的省外大巴旅游团,连续住宿七晚(含)以上,游览5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50元。
新业态奖下设自驾车团队奖、会议(会展)团队奖、研学团队奖。自驾车团队奖对旅行社组织5辆车20人(含)以上省外入晋过夜自驾车团队,游览2个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50元。会议(会展)团队奖,对旅行社组织或承接省外100人(含)以上来晋过夜会议或会展团队,游览1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30元。研学团队奖,对旅行社组织或承接50人以上省外入晋过夜研学旅游团队,连续住宿三晚(含)以上,游览2个(含)以上A级收费景区,每人每住一晚奖励30元。
《办法》与实施细则配套执行,实行一票否决制,严禁任何编造虚假团队信息申报奖励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奖励资格,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申请各项奖励。旅行社有违反旅游法、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有不良信息记录等的,不得申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