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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划定国土空间管控“红线”

发布时间:2021-03-11 19:41:57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为贯彻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等精神,加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用途、空间形态和景观风貌管控,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下简称《通则》)。

《通则》明确,大运河核心监控区为京杭大运河浙江段和浙东运河主河道两岸起始线至同岸终止线距离2000米内的范围,共涉及5个设区市及22个县(市、区),分为历史文化空间、生态保护空间等5类管控分区。对于危害大运河生态安全、破坏大运河景观风貌的项目,违法建设、违规占压运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建(构)筑物、码头等,通过整改、搬迁、关停、拆除等方式限期逐步有序退出。

《通则》指出,浙江将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统筹安排,实施严格的用途管控,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要求。浙江将建立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转换、用途转用和纠错机制,依法保护相关利益人合法权益。

《通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