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直各文博单位:
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文物革函﹝2020﹞395号)及河北省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零散革命文物资源保护的工作意见》要求,我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国有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了排查、核定。经研究,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现公布唐山市革命文物名录(第一批),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72处,可移动革命文物1288件(套)。
请你们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本次革命文物名录公布为契机,扎实做好本地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加强革命史实研究和革命文物价值挖掘,持续开展革命文物调查、认定工作,进一步核定革命文物构成,夯实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基础。
我局将根据工作实际,依据各地革命文物调查、认定结果,陆续分批公布我市革命文物名录。
附件:
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2月14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280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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